「禁錮.重拾」六十八封家書的寄託──施水環|臺南受難者人物介紹
- 郭婷瑋、鄭韶昀
- Feb 25, 2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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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媽媽您不要煩惱,我們期待辦事清明的法官給無辜的我們澄清這次遭遇的災難,我們是善良的老百姓,我們的一輩子不敢做違背政府法令的事。」這是施水環在臺北軍法處所寄給媽媽的第二封家書,被囚禁的十九個月中,她共寄了六十八封家書回家,思念藉著信紙來回自如,然而被囚禁的施水環,在1956年7月24日後,卻再也回不了家,又或者是,她的信念已被信紙承載,回到她最思念的家。
施水環捲入的「省工委臺南市委會郵電支部案」,因吳麗水為案首,又稱作「吳麗水案」。此案乍看之下是警總自臺北郵電案後再度獲破另一個省工委支部,然而,根據受難者的口述歷史,以及故事背景、涉案者身分等史料判斷,這個臺南支部應為特務杜撰,實為臺北郵電案的延續掃蕩。特務對吳麗水施以酷刑,使她除了供出藉職務之便燒毀檢舉信件的真實情事,還依辦案人員的引導胡亂供出了幾位無辜的人,其中包含丁窈窕、雷水湶及施水環等人,他們分別被指控擔任「匪黨外圍組織之青年民主協進會」的幹部。
除了上述杜撰案件外,施水環被捕原因也包括藏匿胞弟施至成兩年之久。施至成得知自己是當局逮捕要犯後,便一路躲躲藏藏。他曾藏匿於施水環家的天花板,生活在陰暗狹小的空間整整兩年多,可見施至成的意志力極為堅定。但是,特務的追捕卻是令人毛骨悚然,只因為施水環的單人住處煮了兩人分的伙食,就被負責監視的特務發現,找出他的行蹤。雖然最後施至成潛逃成功,但姊姊施水環並沒有逃過這次的劫難,最後被捕入獄。
獄中的生活艱苦,施水環遭受刑求之後,被打的右眼浮腫。即使如此,她仍不間段的寫信回家。「親愛的媽媽,今晚不知怎麼的,心裡難過得透不過氣來,眼淚直在眼裡打轉。但我仍咬緊嘴唇拼命地忍耐著,因為我知道我不應該再為了媽媽哭泣,這樣更會引起媽媽的悲傷……」在苦不堪言的日子,施水環努力的活著,不時的思念著他的家人。活著,只為期待的團聚的那天。
儘管努力活著,仍然無法躲過「特別接見」的到來。施水環的第六十八封,也是最後一篇家書寫道:「我每清早如媽媽所囑,讀聖經和祈禱,祈求神的恩待。願上帝的恩典降臨在我們全家人身上,阿們!」在1956年7月24日,在獄中的苦難得到解脫,回到上帝身邊,也回到思念的母親身旁。同日被槍決的也包括好友丁窈窕及吳麗水。
看完施水環的遭遇,很難不感到氣憤。如此善良的一名女子,被遭到刑求的友人胡亂供出,就此失去自由與生命,從監獄裡送出的一封封家書,曾經承載了對司法的信任、對回家的渴望,在那個荒謬的年代,連「活下去」這種最微小的請求,都是政治犯無法企及的夢。其中,最讓人憤慨不平的是,之所以杜撰判決書、以刑求誘導吳麗水亂供,全是基於承辦官員的利益考量。當時因匪諜案承辦人員有沒收財產的百分之三十五做為的獎金,且人犯一旦被指控參與地下組織又吸收黨員,死刑便是必定的結果。由此而知,特務為了獎金,殺人簡直不擇手段。這些冤案、錯案、假案的受害者如恆河沙數,警總卻在裁撤時將相關檔案幾乎銷毀,誰是冤枉、誰是真兇,直至今日都難以考究。這樣過分又荒謬的歷史,卻沒有人繼續檢討、記憶,我們又怎能期待公義能夠真正的深根在這片土地上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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