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禁錮.重拾」朴子大菩薩──黃媽典|臺南受難者人物介紹
- 黃品華 核稿編輯/鄭韶昀
- Feb 21, 2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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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媽典1893年5月5日出生於日治臺灣臺南州東石郡朴子街(今嘉義縣朴子鄉),自總督府醫學校畢業後回到家鄉開設「德壽醫院」,免費為窮人治病,特別照顧清寒。甚至不顧生命安全,投身於防治鼠疫的公共衛生工程,幫助控制朴子地方疫情。二十八歲時,黃媽典被任命為朴子街街長─即今日之市長─期間對朴子地區的交通、教育、衛生、水利建設不遺餘力,興建學校、女子學校、改善衛生之水利設施等,為朴子地區的未來發展建立良好的基礎。
二戰結束後,黃媽典當選臺南縣參議員。從參議員卸任後,並未擔任公職,他原想著等民選市長選舉時,再出來競選,沒想到,這一等,卻再也無法等到。二二八事件爆發後,黃媽典擔任朴子鎮處理委員會委員,處理委員會是一個單純依著政府指示所成立的組織。弔詭的是,派出所的警察卻一而再、再而三地詢問當地居民:「黃媽典說過那些話?有沒有煽動居民?」然而,當時的黃媽典僅僅告訴大家要冷靜、切莫輕舉妄動。
不久,黃媽典內心似乎已有預兆,國民政府可能會對他不利,這使他急於為兒女完成終身大事。雖然當時社會處於戒嚴的肅殺氣氛中,菁英份子人人自危,他卻急於為兒子完婚。他的兒子黃清淮在迎娶新娘的路上遭到逮捕,分局長以此要求黃媽典前往,大家都勸黃媽典快些走避,但他為了兒子堅持出面──這一去,就再沒回家過。
黃媽典無故被抓後,遭派出所刑求得厲害,有時甚至沒有審問,單單只有用刑。他在朴子被關了幾天後,送到高雄又關了一個多月,期間仍受刑不斷。1947年4月24日,被國民政府視為「臺南縣暴亂首要份子」的黃媽典,最終被冠上「叛亂首謀」的罪名,在臺南新營遊街示眾後遭槍殺。執行後才通知家屬領回遺體,這時,家屬甚至沒錢出殯、埋葬,是黃媽典的媳婦四處奔走,最終才得以偷偷地將他下葬。
黃媽典一生為民,不計自己性命,站在防疫的第一線;凡事以人民為出發點,畢生積極建設家鄉。這樣一位仁民愛物的地方仕紳,卻單單只是因為政府的猜疑─是的,就只有「猜疑」,沒有證據也沒有理由─就遭受了各種泯滅人性的刑求。最終,死於陌生的街頭。
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,往往沒有經過審判,就直接遭到判刑或槍決,以至於在七十年後的今日,仍然無法釐清受難者究竟是做了什麼,以至於國民黨非得取他性命?更遑論找出真正的加害者,給受難者家屬一個僅剩的交代。黃媽典、湯德章、王育霖的死亡,沒有留下任何的判決書或是審判紀錄,只剩下目睹公開槍決的目擊者的記憶,和家屬的悲痛可以佐證這些消逝的生靈,以及國民政府的目無法紀。
「沒有真相,沒有原諒」,願真相早日被正義的光芒照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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